在刑事辩护领域,一位优秀的律师能为当事人带来生的希望、自由的曙光。而在保定,有这样一位资深刑事法律人,他就是田桩律师。
田桩律师1997年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律专业,2007年又取得华北电力大学电气工程自动化专业学历,拥有双本科学历和双学士学位。不仅如此,他还是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保定市莲池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保定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副主任以及河北省律师协会认证刑事专业律师,拥有25年丰富的执业经验。自2001年踏入律师行业以来,他始终坚守刑事辩护专业领域,以专业素养和极高的辩护成功率闻名。
田桩律师的深耕细耘不仅体现在其丰富的学历和头衔上,更在其专业的执业特点与广泛的专长领域中得以彰显。在二十余年的刑辩生涯道路上,田桩律师凭借精细的专业水准、实用的论辩之道以及高超的胆识谋略,为每一位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他明白,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命运,所以他全力以赴,力求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同时,他也不忘肩负起行业的责任感,在辛勤办案的同时,致力于培养刑事辩护律师新生力量,积极引导青年律师走向成熟,让他们在刑事辩护的舞台上发光发热。
田桩律师的专长领域极为广泛,他不仅擅长常见普通暴力犯罪、财产犯罪、经济犯罪案件的辩护,在死刑案件、黑恶案件、黄毒赌案件以及政府官员企业高管职务犯罪案件的辩护上也颇有建树。尤其在涉及金融、文物、税务、知识产权等刑事细分领域,他有着独到的研究和领悟,犹如一位技艺精湛的工匠,在复杂的法律迷宫中为当事人找到光明的出口。
近些年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两卡”犯罪,及其上游犯罪如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相关犯罪呈高发态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案件也频繁出现。田桩律师在这些领域同样取得了卓越的辩护效果,积累了诸多缓刑、不起诉、免予处罚的成功案例,为众多陷入困境的当事人带来了新的希望。
除此之外,田桩律师还接受公司企事业单位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凭借精细的专业水准、实用的论辩之道、高超的胆识谋略,在公司企事业单位及其高管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刑事涉案财产保护、刑民交叉、知识产权涉刑等刑事领域进行业务开拓和创新,为公司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务。
在犯罪心理学领域,田桩律师也有颇深的研究,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了《发挥律师作用防范冤假错案》《黑社会在为哪些人服务》《刑辩律师从侦查人员的视角谈侦查讯问中犯罪嫌疑人心理与辩护策略》等理论研讨文章。他分别接受《保定晚报》《河北日报》《中国妇女报》的邀请结合真实案例发表《罪刑法定原则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这起命案为何改判》《是合同诈骗罪还是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敲诈勒索罪还是抢劫罪》等专业见解,用理论指导实践,让专业体现价值。
田桩律师的辩护业绩更是令人瞩目。他能够敏锐地捕捉案件中影响量刑的关键点,发挥刑辩律师的主观能动性,把“不可能”变成“可能”,在合法、合情、合理的基础上,促使办案司法机关采纳辩护意见。诸多案件经他扎实有效的辩护工作,实现了死刑改判死缓或无期、有罪改判无罪、重罪名改判轻罪名、高刑期改判低刑期、公诉机关不起诉或撤回起诉、定罪但免予处罚等显著成效。
在此为大家分享两起经典案例。在李某某倒卖文物罪案件中,公诉机关指控案件八起,田桩律师接受李某某亲属委托担任其辩护人。面对公诉机关提出的有期徒刑五年的量刑建议,田桩律师进行了精准辩护。他指出,八起案件中除第一起外,其余七起均只有被告人李某某购买文物待出售的单方供述,没有文物出售方的对应证言,无法证实涉案文物的真实来源,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闭环,不符合刑事犯罪证明标准,依法不应认定。同时,对于第一起案件,他提出李某某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传唤,接受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且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并缴纳罚金,涉案文物被追回没有损毁流失,社会危害性大大降低,结合社区矫正机关出具的社区矫正评估意见,依法应当对被告人李某某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保定市某某区人民法院采纳了田桩律师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人李某某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处在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缓刑三年。这一成功辩护,大幅缩减了涉案犯罪事实,从根本上降低了对被告人的量刑基准,并精准认定自首情节,结合其他有利情节,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判决,实现了有效辩护。
另一起是王某协助组织卖淫案,被告人刘某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告人王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公诉机关认为涉案卖淫女人数达到十人,属于《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所规定的“情节严重”。田桩律师接受委托为王某辩护,经过深入研究和激烈辩论,成功为王某辩护使其不属于“情节严重”,最终刑期实报实销,王某在正月初一刑满释放。
在刑事辩护的道路上,田桩律师始终坚守着公平正义的底线,用专业和执着为当事人撑起一片法律的天空。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在刑事法律方面遇到难题,田桩律师会是您值得考虑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