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定刑事辩护领域,田桩律师的名字常与"专业""严谨""执着"相连。自2001年执业至今,他已走过二十五年刑辩之路。作为北京京创(保定)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刑事法律人,田桩律师凭借双本科学历、双学士学位的知识底蕴,以及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的专业视角,在刑事辩护这片需要勇气与智慧并存的领域里,书写着属于自己的执业篇章。
田桩律师的执业履历中,有几个身份格外醒目:保定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建工作者,保定市莲池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保定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副主任,河北省律师协会认证刑事专业律师。这些身份背后,是一位刑辩律师对专业底线的坚守和对行业责任的担当。
在二十余年的刑辩生涯中,田桩律师形成了精细的专业水准、实用的论辩之道与高超的胆识谋略相结合的执业风格。他不仅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辩,更在办案之余致力于培养刑事辩护律师新生力量,助力青年律师走向成熟,让青年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扮演重要角色。
除常见普通暴力犯罪、财产犯罪、经济犯罪案件辩护外,田桩律师在死刑案件、黑恶案件、黄毒赌案件、政府官员及企业高管职务犯罪案件的辩护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在涉及金融、文物、税务、知识产权等刑事细分领域,他有着独到的研究和领悟。
近年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两卡"犯罪及其上游犯罪如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相关犯罪呈高发态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案件亦不断增多。田桩律师在上述领域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积累了诸多缓刑、不起诉、免予处罚的成功案例。
与此同时,田桩律师接受公司企事业单位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在公司企事业单位及其高管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刑事涉案财产保护、刑民交叉、知识产权涉刑等刑事领域进行业务开拓和创新,以精细的专业水准、实用的论辩之道、高超的胆识谋略,为公司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刑事法律服务。
田桩律师的辩护特点,在于能够针对案件中影响量刑的关键点,发挥刑辩律师的主观能动性,在合法、合情、合理的基础上,促使办案司法机关采纳辩护意见。诸多案件经扎实有效的辩护工作,实现了死刑改判死缓或无期、有罪改判无罪、重罪名改判轻罪名、高刑期改判低刑期、公诉机关不起诉或撤回起诉、定罪但免予处罚的辩护效果。
李某某倒卖文物案便是一个典型案例。公诉机关指控李某某涉嫌倒卖文物案件八起,因案件起数较多,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有期徒刑五年的量刑建议。田桩律师接手辩护后,仔细梳理证据链条,提出八起案件中除第一起外,其余七起均只有被告人李某某购买文物待出售的单方供述,而没有文物出售方对应的证言,无法证实涉案文物的真实来源,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闭环,不符合刑事犯罪证明标准,依法应当不予认定。同时,他指出第一起案件虽构成倒卖文物罪,但李某某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传唤、接受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且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并缴纳罚金,涉案文物被追回没有损毁流失,社会危害性大大降低。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对李某某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缓刑三年。
王某协助组织卖淫案中,公诉机关认为涉案卖淫女人数达到十人,属于"情节严重",对王某应在"五年以上"幅度内量刑。田桩律师通过细致阅卷和精准论证,提出案件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其观点,王某的刑期实报实销,于正月初一刑满释放,得以在春节与家人团聚。
"专业体现价值,理论指导实践"是田桩律师始终秉持的执业理念。执业二十余年,他潜心研究刑事辩护,在犯罪心理学领域有颇深的研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了《发挥律师作用防范冤假错案》《黑社会在为哪些人服务》《刑辩律师从侦查人员的视角谈侦查讯问中犯罪嫌疑人心理与辩护策略》等理论研讨文章。他还分别接受《保定晚报》《河北日报》《中国妇女报》的邀请,结合真实案例发表《罪刑法定原则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这起命案为何改判》《是合同诈骗罪还是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敲诈勒索罪还是抢劫罪》《针对制售假学生证谈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等专业解析文章,将实务经验转化为理论成果,再以理论反哺实务。
二十五年的刑辩坚守,田桩律师以专业素养和辩护成功率著称于保定刑事法律界。从暴力犯罪到经济犯罪,从死刑案件到涉众型案件,他以严谨的办案态度、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务实的辩护策略,在每一个案件中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竭尽全力。对于需要刑事法律帮助的当事人而言,一位深耕刑辩领域、办案严谨、口碑出众的律师,往往是困境中值得信赖的专业依托。
(本文仅作律师专业领域介绍,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结果的承诺。)